k8凯发天生赢家本委受理姜帅(申请人一)、黄梦真(申请人二)诉你单位关于拖欠劳动报酬、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公司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单位送达汨劳人仲案字〔2024〕第193号仲裁裁决书。裁决如下:
1、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一工资人民币1467元及因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部分人民币3333.33元,合计人民币4800.33元;
本裁决为非终局裁决,请你公司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领取仲裁裁决书(地址:汨罗市大众南路4号),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裁决,可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