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8凯发国际大概在2023年的10月份左右,经第三人的介绍,广州汉风传媒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老板丁宪策(据了解,此人更换过名字,离异,一个儿子都不愿跟他,目前是“孤家寡人”,原因不知)电话联系当事人,问有没有时间,说有个广州文旅局的项目,里面认识相关的领导,很有希望拿下来,但是须有一个方案,需要找“枪手”写一下。
大概一个礼拜左右的时间,方案差不多好了,也发给了丁宪策,当事人也没有说什么。
后来大概十多天后,因为当事人需要用到钱,问写方案的费用,这个时候丁宪策就有点不乐意了,好像不应该问一样,所以虽然嘴上答应,丁宪策也是拖了还几个小时,很不情愿的才将2000的费用结清了。
说时候,这点钱,对于行规来说是很少的。但是因为朋友介绍,当事人也没有计较。事后,其实当事人了解到,丁宪策给另外的“枪手”的方案费用是3500元。
从这个事情来看,广州汉风传媒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老板丁宪策不过是一个口头吹嘘满口仁义道德,实际上是斤斤计较的小人行为。
大概又过了十几天,丁宪策主动联系当事人,说广州xx总医院有个年底的晚会活动需要竞标,说是竞标的条件都是自己与对方领导商议好的,所以基本是可以拿下来的,不过需要一个过得去的方案走走过场。
方案基本没问题,只不过是因为丁宪策自己的运作失误,导致参加竞标的企业中的一个企业资料不达标,而不满足基本的竞标条件,导致了第一次竞标废标,后来再次运作,才得以中标了此项目。
经过两次的合作,丁宪策也基本了解了当事人的能力,考虑到当事人好说话,丁宪策想出了一个“阴损”的招:每个月以底薪3000元+项目提成的形式,让当事人过去他公司广州汉风传媒文化传播,跟他一起做事。
11月底说了一次,12月的时候,又多次的劝说,说什么打工不是路子,和他丁宪策做事,不说多了,一年买一台汽车是没有问题的。
在12月底的时候,当事人答应了。双方约定的薪酬方案:每个月3000元的基础底薪,然后每个成功的项目按项目提成。
显然,丁宪策是一个“惯犯”,早就设计好了,没有留下任何的痕迹,包括他公司当时的另外两个小伙和兼职的人员,都是没有任何的书面文件和痕迹的。
其实,从12月底,当事人基本就天天在广州汉风传媒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忙项目,包括广州xx医院的年底晚会(就是流花湖的那个医院),天天跑现场,忙着道具和其他物料的筹备。
期间,还有两一个项目也在持续的跟进,就是广州交x职业技术学院的党建项目。这个项目是广州成人教系统xxx十分看重的项目。
据丁宪策自己说,刚好自己和他的关系不错,所以下面交通学院的领导也很“识趣”,包括交通学院也有“自己的人”,所以项目也是基本上“十拿九稳的”。
项目第一次报价,总金额是120万,但是在广州汉风传媒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办公室,丁宪策问当事人怎样报价,当事人说,虽然有关系,但也不建议报价太高。
后来,学院的领导,叫去开会,在会上明确的说,价格太贵,然后双方商议如何报价,以避免审查的问题。
经过商议,最终报价是89万多,最后的价格也是当事人根据丁宪策的旨意修改的。
1月份左右,晚会执行完毕,晚上医院那边的人请吃饭,丁宪策特别在微信上告知当事人,说,今晚的饭局是xx总医院的人“买单”,只不过先后让当事人,从丁宪策新买的宝马x5的车上,取了两次白酒。
事情基本结束之后,也差不多是2024的农历新年,当事人问丁宪策的提成的事情,丁宪策说,自己先出来一下外部的账,自己的兄弟晚点再计算。
期间,从1月份到3月份,当事人问过几次,丁宪策开始是把晚会负责音乐的供应商追讨款项的截图发给当事人,说南总医院还没计算,还在走流程。
后来4月份左右的时候,当事人急用钱,就先君子后小人的形式说,自己急需钱,若再不结算,就要采取法律途径维权了。
期间,丁宪策问过一次,项目提成的比率问题。当事人给出了具体数字,丁宪策没有做任何的表示!
以上是整个事情的基本情况,当事人承诺对事实的真实性做担保,没想到的是,在仲裁的庭上,丁宪策请了一个女律师,双方合谋:开始否认提成的存在,后来又说提成已经支付了。
在此就问一句,广州汉风传媒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丁宪策,摸着自己的良心发一个誓:如果你说了假话,颠倒黑白,就天打雷劈,不得好死,出面被车撞死,你敢吗?